李紫昕刻薄外傭
人稱「兒歌天后」的李紫昕(Purple姐姐)受訪時,自揭有1,800平方呎的母親家,家傭要「瞓廁所」,睡在坐廁上的特製架空床,昨惹起網民狂轟斥李刻薄,難成小朋友的典範。
▲圖: 李紫昕刻薄外傭
有資深外傭代理批評該外傭居住環境形同監倉,通過入境處審批的可能性極低,懷疑有人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;但李紫昕昨晚回應指事件是「美麗誤會」。
有報章昨刊登藝人李紫昕的專訪,記者參觀其父母於調景嶺都會駅近1,800平方呎的住所,攝下外籍傭工房間設於廁所內,坐廁上設一張特別訂製的高架單人床。報道引述李紫昕說:「因為媽媽唔想同家傭共用廁所,惟有分開空間。」
▲圖: 李紫昕刻薄外傭
「只放雜物 別處作息」
報道出街後,不少網民指摘李,親子王國討論區網民mickeyeva批評她為「無良僱主」,另有高登網民質疑她家中另有化粧房、雜物房,不明何以一個人不及雜物重要,更有網民稱已致電1823政府投訴熱綫,而有關部門亦表示會跟進。另有大量網民於李紫昕Facebook留言,促她應善待員工,不應「誤人子弟」。
李紫昕昨晚透過新城發言人回應指,事件屬「美麗誤會」,她並於昨晚9時15分在微博上載了一幅疑似外傭倚在房間睡床的照片,並澄清報道中的是外傭獨立洗手間及家人雜物房,並非工人房,因為外傭有一間獨立睡房,希望大家不要誤會,亦感謝大家關心。對於李的解釋,該報章稱不作回應。
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批評,將「工人房」設於廁所形同監倉,他指如僱主申報《標準僱傭合約》時呈報此類住宿環境資料,通過入境處審批的可能性極低,懷疑有人申報資料與事實不符。
入境處發言人回應,僱主須填寫《標準僱傭合約》(ID 407)申報外籍傭工的住宿環境(見另文——「外傭住宿安排 合約須列明」)。
外傭居住環境不理想並非罕見,據悉,有美孚新邨業主於廚房內設一飾物櫃,下層擺放雜物,上層設計成傭人的睡床,闊度少於3呎半、長約6呎,關上櫃門形同密封棺材,沒燈沒窗。
居住環境不合理 多啞忍
專門協助外傭的明愛社區發展服務社工文笑珍指,經常有外籍員工向中心求助,曾有傭工投訴指僱主初時稱可給予獨立房,其後只可睡在客廳地上,因家中雜物太多,晚上睡覺都有曱甴經過身邊。
面對僱主的不合理,傭工多只能啞忍,文呼籲入境處處理新申報個案時增加抽樣調查,或針對已有「前科」的僱主,於申報時要求呈交相片,亦要作日後跟進以免虛報情況出現,而身處香港的外籍傭工轉新僱主時,亦不應只依賴中介人或僱主數分鐘的陳述,可要求親身視察工作環境再簽合約。
原文: 坐廁上設高架床 網民轟刻薄 家傭睡廁所 李紫昕:美麗誤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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